湖南女子学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日期:2018-05-03 10:30:4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15

1、负责对会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做好发生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劳动争议。

3、调解学校教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4、检查督促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实现调解中的权利,教育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中的义务,监督调解协议得到全面落实。

5、参与协调执行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6、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7、协助学校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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