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女院党字[2015] 号 关于举行湖南女子学院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的 通 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歌唱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激励全校师生铭记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和学习当中去,为实现美丽中国梦添砖加瓦,学校党委决定联合举办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活动主题: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视和平,开创未来。 三、比赛时间:2015年11月17日(周二)晚7:00。 四、比赛地点:校体育馆 五、参赛对象:全体师生(教职工必须是工会会员) 六、领导机构设置 为确保赛事各项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统筹发动全校力量办好合唱比赛,学校特成立合唱比赛组委会,负责赛事全程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工会、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处(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罗 婷 杨兰英 副主任:吴洛夫 雷庆礼 李军波 贺江平 周美林 周松涛 陈赤平 蒋璟萍 莫文斌
委 员: 成荷萍 王 奕 李 瑢 廖普明 张红文 林运清 伍秋林 郑高华 盛光希 黄光荣 向 前 刘 琼 朱建军 陈铸千 七、相关要求: 1、各系组织一支合唱队,人数为80—100人,其中教师参与人数不得少于30人,教职工人数不足30人的系要求教职工全部参加;机关处室(包括校领导、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处、政研室、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科研处、招生处、国际交流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审计处、保卫处、工会、团委)组织一支方队参与比赛,教学部(中心)(包括思政课部、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女研中心、图书馆、网络与教育中心)组织一支方队参与比赛,机关处室和教学部(中心)组队人数不得少于60人,由工会牵头组织。离退休组织一支方队参加比赛,由组织部牵头组织。 2、要求所有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 3、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增加必要的演唱形式,如领唱、对唱、轮唱、重唱等。 4、演唱方队围绕活动主题选曲目1-2首,曲目可从参考曲目(见附件1)中选取,也可自选曲目,要求符合比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演唱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5、伴奏形式可以采取钢琴、手风琴、小乐队或播放伴奏音乐,由各参赛队自行解决,比赛时需提前做好准备,钢琴由学校准备。 6、合唱必须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声部。 7、比赛顺序由各单位领队抽签决定,抽签定于11月11日下午4::00。地点:老图书馆412室校团委办公室。 8、参加比赛的单位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于10月25日前将报名表报校团委,联系人:周思,电话:82825005。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设特别奖一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4个。 附件:1、合唱比赛参考歌曲 2、合唱比赛评分方式和标准
3、合唱比赛报名表
中共湖南女子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8日 主题词:纪念 抗日 胜利 70周年 合唱 湖南女子学院团委 2015年10月18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合唱比赛参考歌曲 《保卫黄河》
《游击队之歌》 《太行山上》
《长城谣》 《黄水谣》 《松花江上》 《抗战歌》 《大刀进行曲》 《青年进行曲》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二月里来》
《大刀进行曲》 《到敌人后方去》
《旗正飘飘》 《毕业歌》 《延安颂》 《抗日军政大学校歌》
《解放区的天》 《地道战》 《毛主席的话儿记心上》 《黄河颂》 《怒吼吧,黄河》 《啊!朋友再见》
《喀秋莎》 《小路》 《马赛曲》 附件2 合唱比赛评分标准和方式 (一)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歌曲内容(20分) 演唱内容符合这次比赛主题要求。(抗战爱国歌曲、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等) 2、精神面貌及台风(20分) (1)参赛人员着装统一、整齐,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0分)。 (2) 合唱人数符合规定,队员排位整齐有序,遵守赛场纪律,进、出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0分)。 3、艺术效果(60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10分)。 (2)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0分)。 (3) 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表演完整(10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和默契(10分)。 (5)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0分)。 (6)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10分)。 (二)评分方法 (1)由9名评委分别对各合唱队的表演进行综合评分,两个合唱队总分相加为该系的总成绩。 (2)评分统计组对各评委评分进行统计。统计中,9名评委的评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7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该合唱队所得评分。 (3)根据现场统分情况,在比赛过程中插报比赛得分。 附件3: 湖南女子学院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合唱人数 伴奏形式 演唱歌曲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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