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庆祝建国70周年,院工会决定在本学期举行2019年职工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唱响新时代、新祖国、新湖南、新生活、新女院的主旋律,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民族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教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事业使命感。
二、参赛人员
学院工会会员。以分会为单位名额不限。
三、参赛形式和内容
1、参赛内容:(1)所选曲目应紧紧围绕建国70周年主题,以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教育等歌曲为主,传递正能量,充分体现新时代高校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2)演唱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鼓励原创作品参赛。(3)预赛每人准备一首曲目,演唱表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决赛歌曲数目和时间待定。
2、参赛形式:独唱、对唱、组合、表演唱、重唱、小组唱(不超过20人)等歌唱表现形式(不包括大合唱)的通俗、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的各类歌唱作品。伴奏形式原则上采用播放音频形式,允许邀请校外职工和学生伴奏、伴舞,决赛时提供大屏幕视频素材。大赛将根据报名情况和预赛情况来进行决赛情况来确定是否设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进行比赛。
四、赛程安排
活动分为职工自荐报名、分会选拔、预赛和决赛四个阶段完成。
1.报名:
(1)时间:4月12日前。选手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分工会为单位集体将电子版报名表和纸质稿(并盖章)报院工会(电话:82825007,邮箱:472961283@qq.com,联系人:张荣荣)。
(2)人数:各部门工会至少推荐1-3名(组)选手参加大赛,欢迎多报。
2.预赛:视报名人数确定预赛场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月12日前结束。
3.决赛:5月底至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参赛要求
各分工会要做好报名发动工作,组织教职工认真准备,推荐优秀选手参赛,力争将本次活动办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文化盛宴,为庆祝建国70周年唱响新时代奋斗者之歌。
六、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1.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20分)。
(2)准确把握歌曲旋律,发音准确清晰,有较好的音色音质(30分)。
(3)演唱富有情感,合理演绎歌曲内涵,节奏感强,演唱完整流畅(20分)。
(4)现场气氛驾驭自然,声情并茂,有较好的舞台感染力(20分)。
(5)着装、造型、道具等符合所选歌曲的演唱要求,大方、得体,台风端正(10分)。
2.奖项设置: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教职工歌手大赛报名表
院工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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