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日期:2018-05-03 11:35:5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999
第一条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有关妇女的法律、法规,教育女教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 落实上级女工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及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第三条 结合女教职工的特点、愿望和要求,制定学校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健全女工制度。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符合我校实际的政策规定,充分调动和发挥女教职工在各岗位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 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定期组织妇女知识讲座、妇科病普查和搞好妇科防癌保险等工作。
第六条 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关心女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调查研究有关她们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七条 丰富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第八条 及时发现典型。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创 “五好家庭”、 “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芙蓉百岗明星”、“巾帼示范岗”、“芙蓉标兵岗”等多种创先争优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女教职工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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