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福利委员会工作职责
日期:2018-05-03 10:25:35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15

福利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为审议决定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第一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级上级工会组织关于人民群众生活福利建设发展的指导精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移风易俗、提倡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严格要求工作人员。

第二条 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违规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红包、礼品及消费卡或者其他好处。

第三条 负责讨论和制定生活福利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有关生活福利方面的条例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建立健全福利设施及其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 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关注教职工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调查了解教职工对生活和集体福利方面的要求,为工会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教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教职工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六条 负责工会各项福利物资、活动物资会员慰问品的评标、采购及监督工作。

第七条 协助用好福利费,了解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会福利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八条 积极参与学院召开讨论有关教职工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及相关管理办法的制订。 
    第九条 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扶贫救灾和募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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