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度教职工 排球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6-09-01 09:56:0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91

  

 

 

 

 

 

湘女院工字[2016]5

 

 

关于举办2016年度教职工

排球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和了解,校工会决定举办2016年度教职工排球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莫文斌

副组长:廖普明  康琳

成员:工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专干

二、比赛的组织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分会限组一个队参赛,其中领队1名(由分会主席或文体委员担任),运动员9名其中最少有女运动员2名。(运动员必须具有正式会员资格  即正式在岗在编的教职工校领导在其联系的系部报名,请各分会主席邀请联系系部的校领导参赛)。                     

三、分组安排:2014年排球赛的前四名作为种子队(A组、B组、C组、D组的种子队分别为旅游系、思政课部、机关二分会、外语系),其余各队抽签。A组与D组各安排四支球队,B组与C组各安排三支球队)。

四、赛制安排:比赛分上下半区,A组、B组组成上半赛区,C组、D组组成下半赛区。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比赛分4个小组进行各小组单循环比赛,实行积分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第二阶段实行淘汰赛制,各小组的前两名出线进行交叉淘汰赛,直至决出比赛名次。

五、比赛时间: 612 日起的下午(详见赛程安排表)

六、比赛地点:小组赛A组与D组安排在北院篮球场,   小组赛B组与C组南院篮球场。淘汰赛安排在北院篮球场。

七、比赛规则:

1、比赛三局两胜,每球得分。

2、比赛采用每局25分制,率先得到25分者获胜。如双方比分出现2424,则比赛继续进行,率先超过对手2分者取胜;如双方比分出现2929,率先得到30分者为该局比赛胜者。决胜局当一方得到8分时,双方交换场地;如双方比分出现1414,则比赛继续进行,率先超过对手2分者取胜;如双方比分出现1919,率先得到20分者为该局比赛胜者。

八、赛程安排:赛程表将在校工会群内公布。

九、裁判组人员

裁判长:樊伟  副裁判长:王庆云

裁判员:体育部老师

十、名次与奖励

比赛设置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1名(第二名)、三等奖2名(第三、四名)另设集体组织奖3名,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参赛的球队校工会将按每队10人(含领队1人)发放纪念品(有比赛场次弃权的球队不发放纪念品)。

 

                   湖南女子学院工会委员会

                     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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