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 通 知 各位代表: 我校第一届双代会第九次会议拟定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召开。为了保障各位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为保证提案的规范化,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教学与科研工作、后勤服务工作、学生工作及校园建设、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等各方面提出的议案。各位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集思广益、献计献策。 二、征集提案的程序和要求 l、正式代表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填写提案表,每个提案由一个代表提出后,须有三名或三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否则不能列为提案。 2、提案应一事一案,内容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最好能列出政策依据,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 3、提案征集表由校工会统一制定,各位正式代表可在校工会群共享内下载。为便于提案审查立案,提案征集表须打印(一式两份);提案征集表中的提案人与附议人(附议人必须是正式代表)须本人签字(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非正式代表的教职员工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但可以通过正式代表提出提案。 5、所有提案交提案人所属的代表团团长,团长将本团所有提案收集,于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4:00之前交工会办公室(代收),超过截止日期,不列入本次教代会的提案。 三、提案的审查立案 正式代表在大会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与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共同审查立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在大会筹备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大会作出提案征集审查立案情况的报告。对立案的提案,要按提案的内容归类,分别送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属我校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呈报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提案的处理 1、所有提案都应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各职能部门将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提案工作委员会,并印发给提案代表,做到件件有着落,每案有交待; 2、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经常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情况。提案办理后,所有提案与教代会的全部文件一并立案归档; 3、本次会议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将在下次代表大会上作出报告。 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九次会议筹备委员会 湖南女子学院工会第一届委员会(代章)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1:各代表团正式代表名单 附件2:第一届双代会第九次会议提案征集表 附件1: 各代表团正式代表名单 第一代表团 团长:王 奕 正式代表(12人):杨兰英 王 奕 康 琳 周红才 廖普明 昌小英 涂守才 周少四 杨星灿 李先跃 熊 莉 宋兴明 第二代表团 团长:李 瑢 正式代表(16人):罗 婷 成菏萍 王风华 王伟荣 龙荣华 李 瑢 张红文 陈益敏 谢再莲 李 迪 刘是今 罗来军 乐婷婷 张芳华 易海宏 蔡 琼 第三代表团 团长:刘少华 正式代表(9人):蒋璟萍 陈建湘 刘少华 冯祥斌 胡学群 钟红英 杨 平 周 涛 宋 樱 第四代表团 团长:林运清 正式代表(12人):李军波 陈赤平 林运清 廖新媛 董展眉 陈铸千 朱元双 江劲松 李 飞 文 宁 张 娟 刘安长 第五代表团 团长:向 前 正式代表(8人):周美林 向 前 伏六明 何丽芳 潘 勇 牛晓斐 夏 婷 王春梅 第六代表团 团长:郑高华 正式代表(7人):唐宇冰 郑高华 谭智勇 钟志良 赵泓森 岳 蓉 肖宇强 第七代表团 团长:盛光希 正式代表(7人):贺江平 盛光希 汪 琦 张建庄 高建湘 唐继利 彭 静 第八代表团 团长:章晓宇(代) 正式代表(10人):周松涛 杨琦德 柳 星 曾欣悦 章晓宇 周 星 罗梦华 徐志华 李 芳 刘小云 第九代表团
团长:伍秋林 正式代表(14人):雷庆礼 伍秋林 彭江虹 邵汉清 潘显民 凌生智 廖鸿兵 刘 琼 罗志慧 刘向阳 陈 琴 陈 宏 杨 睿 余婵芳 第十代表团 团长:樊 伟 正式代表(9人):吴洛夫 莫文斌 付红梅 张卫国 龚德贵
石 慧 樊 伟 李照清 李 颖 附件2: 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九次会议 提案征集表 提案编号: 提案人 所属代表团 附议人 提案主题 提 案 案 由 提 案 内 容 提 案 人 建 议 措 施
每表只填一个提案内容,请一式两份报送。附议代表至少有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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