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双代会”第八次会议征集提案汇总
日期:2015-04-17 09:12:34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74

  

各位领导:

校工会于201537日向各分会、各部门下达了“关于做好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八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截止318日止,共收到提案12份,现将提案情况整理如下:

一、关于学校人事管理方面的提案:

1、关于增设系部行政管理人员的提案:第四代表团的文宁代表提出增设系部副主任,增设专职会计实训人员,增设考务干事、评估干事、党务干事。

2、关于及时调整绩效工资级别的提案:第十代表团的付红梅代表提出及时上调符合条件人员的绩效工资级别。建议及时摸清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及时调整级别,发放相应绩效工资。

3、关于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晋级的提案:第三代表团的冯祥斌代表提出根据相关的考虑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晋升为管理八级或七级。

4、关于女职工生育津贴问题的提案:第十代表团的石慧代表提出,我校应对女职工生育补贴实施补差制度。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二款“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除以30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5、关于解决管理岗位临聘人员同工同酬待遇的提案:第二代表团的张红文代表提出,学校已解决了临聘辅导员同工同酬的问题,建议学校给予管理岗位临聘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二、关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提案:

1、关于降低教师工作量的提案:第四代表团的刘安长代表提出专任教师每周10节课的标准太高(很多同类院校一般是6-8节课),建议学校教师指导语批阅论文,组织、参与论文答辩,指导学生各种实习、实训,指导学生社会调查,制定与修订各种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知识、技能竞赛的工作均应计入工作量。

2、关于改革教研室主任工作量的考核办法的提案:第九代表团的廖鸿兵代表提出,教研室主任工作负担太重,亟待改革教研室主任工作量的考核办法。建议教研室主任的工作量可以转换为课时工作量,同时实施教研室是否有专业的教研室主任工作量不同的区别办法。

3、关于校运动队训练、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健康体质测试纳入教学工作量的提案:第十代表团的李照清代表提出,根据教育部教体艺[2014]4号文件《教育部印发高等院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校运动队训练、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健康体质测试应纳入教学工作量。

三、关于学校财务管理方面的提案:

1、关于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提案:第二代表团的谢再莲代表提出,我校绩效工资新方案实施后,教职工收入虽然有所提高,但个人税负明显加大,远远超过其他高校与事业单位。建议改变我校教职工工资、津补贴与其他收入的发放方式与时间,合理避税。

2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税的提案:第十代表团的付红梅代表提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检出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学校财务对教职工平时监考、阅卷、评审等劳务报酬副高以上人员按10%扣税不合理。

四、关于学校后勤管理方面的提案:

1、关于解决教职工宿舍异动购房遗留问题的提案:第二代表团的李代表提出,1栋购房和34栋购房分数两个不同的交易行为,不存在牵连关系,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提出了请求解决该遗留问题的报告,学校也承诺了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解决并给出了期限,但是学校一直没有解决。请求学校重视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的问题,尽快予以解决,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公信力。

2、关于改善南院办公条件的提案:第四代表团的刘安长代表提出南院会计系经管系的办公条件虽然在硬件上有了较大的改善,但自然环境无法改变,仍然很差,建议学校加大力度改善会计系经管系办公楼的环境,新建办公楼或尽量搬迁。

五、关于学校工会工作方面的提案:

1、关于成立教职工兴趣协会的提案:第一代表团的李先跃代表建议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兴趣成立10-15个兴趣协会,每个协会由1名校级领导担任会长,学校给予每个协会一定的经费资助(按会员人数每人每年100-200元),今后一些全校性的比赛由校工会主办、相关协会承办。

六、关于服务离退休干部方面的提案:

1、关于尽快尽早建立学校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中心的提案:第一代表团的康琳代表提出,希望尽快尽早建立学校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中心。建议学校在新建的综合楼中安排一层作为学校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中心,或在图书馆北面新建一栋3-4层学校离退休老同志活动中心。内设老干部办公室、健身室、书法室、老年舞蹈室、球类活动室、棋牌室、图书报纸阅览室以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老年协会等涉老组织办公与活动场所。

                    校工会  2015-3-18

  

核发:0 点击数:674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