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3-13 10:19:4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40

  

各位代表:

我校第一届双代会第五次会议初步定于2013年3月下旬召开。双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够使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便于学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进行提案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范围

围绕学校的规划发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工资福利待遇、各项管理与改革等方面进行征集。

二、征集提案的程序

l、各代表团的代表应先在群众中广泛征求建议和意见,然后由代表收集、归纳整理成提案并由各代表团负责人移送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校工会代收);

2、代表提出的提案,要事实清楚,要有具体的建议和措施,提案要可操作,并按一事一案、一表一案提出,即每张提案表上只填写—个提案,每表一式两份,不符合提案要求的不列为提案;

3、提案必须由一名代表提出,三名或三名以上代表附议,否则不能列为提案;

4、提案表由校工会统一印发样表,代表团可在校工会群共享内下载。提案人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

6、各代表团负责人收集提案并于2013年3月15日上午11::00前交校工会,超过截止日期,不列入本次教代会的提案。

三、提案的审查立审

正式代表在大会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提案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与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共同审查立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在大会筹备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大会作出提案征集审查立案情况的报告。对立案的提案,要按提案的内容归类,分别送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属我校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学校呈报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提案的处理

1、所有提案都应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各职能部门将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提案工作委员会,并印发给提案代表,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待;

2、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经常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情况。提案办理后,所有提案与教代会的全部文件一并立案归档;

3、本次会议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将在下次代表大会上作出报告。

附: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表

 

 

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委员会(代章)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湖南女子学院第一届双代会第五次会议

提案征集表

提案编号:

提案人

 

所属代表团

 

附议人

 

 

 

提案主题

 

 

 

 

本表只填一个提案内容,请一式两份报送。附议代表至少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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